加入日期: | 2016.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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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5.21 |
地 区: | 武汉市 |
招标登记公告: | 201605110952010291 | |||||||
报建项目名称: | 一号明渠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201605161553351059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一号明渠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市(区)水务局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王景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招标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青山区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服务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 勘察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地形测量图、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以及后期的所有服务。 20天完成勘察(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以及后期的所有服务。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4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7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6-05-16 16:55 ~ 2016-05-21 16:55 | ||||||||
投资总额: | 14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6-05-23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6-05-24 15:00 ~ 2016-05-25 16: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6-05-25 16: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持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将被拒绝;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城市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二、投标人于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成功后(联合体网上报名应),请投标人代表按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截止时间前两小时内到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民之家三楼)进行资格预审,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资料不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请一次性提交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胶装成册):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须单独准备一份手持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自定)及受托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③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由中标通知书(如有)、委托合同、业主评价(如有)等证明文件组成);④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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