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古碑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迎河村)(项目编号: JZZB-GC-2016-0571)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金寨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2013]48号)规定,经县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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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JZZB-GC-2016-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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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金寨县古碑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迎河村)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预算价:1807729.90元,发包价:1626956.91元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期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所有工程必须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中标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金寨县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会员”资格。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工程,一个企业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工程。
1、报名时间: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5月22日17:30(北京时间)。
1、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答疑: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有任何疑问,应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上传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公告上传之日起7日内。
1、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规定进行网上报名,未报名企业投标无效。
2、各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由企业投标交易员携带①
企业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
企业诚信会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③
交易员本人身份证及交易员证(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到达本招标公告指定开标地点,签字确认。现场接受投标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开标会(资格审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取消其摇号资格),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各诚信会员所提交的诚信保证金作为担保,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县招投标相关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金寨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金寨县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会员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合法投标,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定标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分标段)。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安徽省招标投标“六统一”规定及国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
2、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招标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县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招标公告视同招标文件,对招投标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4、合同签订前,由建设单位统一收取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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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天有多个项目或多个标段同时开标的情况下,同一报名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中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投标企业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企业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且必须与报名项目经理相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
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并接受招标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三份。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则视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供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用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1)账户名称: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402376600016)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2)账户名称: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
(3)账户名称: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176726101343
(4)账户名称: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中标价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至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专用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有关规定向金寨县招投标中心缴纳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服务费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中标结果在《金寨县招投标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中标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按照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