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投标编码:JLSG0400Y16001
(被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向阳区建设与环境卫生管理局棚改和保障房建设指挥部和平社区拆迁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已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调整齐齐哈尔等市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黑建保【2015】15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向阳区建设与环境卫生管理局棚改和保障房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总拆除砖木平房137550㎡;混合楼房12450㎡
2.2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和平社区;
2.3 计划工期:房屋移交后 3天内完成拆除项目;
2.4 招标范围:房屋拆除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拆除砖木平房24250㎡;混合楼房2750㎡
第二标段:拆除砖木平房77100㎡;混合楼房6900㎡
第三标段:拆除砖木平房36200㎡;混合楼房28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拆除相应能力及相关文件证明、近三年内(2013年-201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外省企业还需具有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管理科办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建筑市场准入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请受到邀请的投标人,于 2016年5月14日至 2016年5月18日,每日9时至11时, 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佳木斯市佳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15号楼9号门市)报名。
报名时需带: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注: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4日至 2016年5月18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佳木斯市佳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15号楼9号门市)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佳木斯市向阳区建设与环境卫生管理局棚改和保障房建设指挥部
地 址:***
邮 编:1540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佳木斯市佳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154000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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