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海丰县彭湃医院气体灭火工程(项目编号:CLPSP16SW00QY15)所需的工程采用询价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 本采购邀请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 项目编号:CLPSP16SW00QY15
- 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医院气体灭火工程
- 项目类型:工程
-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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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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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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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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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彭湃医院气体灭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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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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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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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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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获取询价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2、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3、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 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 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详细地址:***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16时00分。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海丰县红场路18号彭湃纪念医院急门诊大楼6楼会议室。
- 询价时间:2016年5月19日16时00分。
- 询价地点:广东省海丰县红场路18号彭湃纪念医院急门诊大楼6楼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8日止。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单位官方网站(www.hfppch.com)。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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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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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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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