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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文化中心_公告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6.05.10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6.05.10
地 区:天津市
 
招标公告正文

 

  •  
  • 报名网址:http://jc.cscec.com/index.do


    一、招标说明
    1.1本招标文件按照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相关规定及天津分公司物资管理部相关办法制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单位。请领到本次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并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投 标。
    1.2说明
    我公司滨海文化中心项目需用轻集料砌块。本次参与投标的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未到现场的投标单位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后的报价),投标单位了解现场情况后,并应充分领会招(议)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及时同招标单位沟通释疑。投标单位一旦投标,将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考虑了现场条件、施工要求,现场条件是对招标文件明示或暗含要求的补充和完善。
    二、投标单位资格与合格条件要求
    2.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建八局天津分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截止开标前)。
    2.2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2.3投标时备注材料生产厂家,且我单位有权对厂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单位
    三、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按前附表第5条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未提出质疑的,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条款予以承认。
    四、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建八局天津分公司天津滨海文化中心项目部所有。
    五、投标
    5.1投标文件的组成
    5.1.1企业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
    5.1.2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5.1.3投标人的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
    5.1.4投标单位的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1.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1.6投标书及采购清单;
    5.1.7投标单位企业标准;
    5.1.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和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意见(如有时)。
    5.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需用A4纸打印并且装订成册。
    5.3密封签署要求
    5.3.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一起密封。
    5.3.2包封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加盖密封章。
    5.3.3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与标记,投标单位将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招标单位将此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5.3.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六、付款条件
    详见第二章主要合同条件。
    七、开标程序
    7.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检查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按本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规定答疑。未提出质疑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条款予以承认。
    7.2投标文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由评标小组进行评审。
    7.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3.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按时送达的;
    7.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清单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7.3.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3.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3.5投标人无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
    7.3.6投标人改变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顺序的。
    7.4开标后3日内招标单位电话通知各投标单位开标结果。
    八、评标及授予合同
    8.1评标
    中建八局天津分公司监察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证明及标书密封情况合格后,评审委员会认为对有必要当面澄清的问题予以澄清,并就各单位澄清后的标书按签到顺序进行评审;当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将对各个投标单位的标书逐一逐项进行询标,并最终确定标价;对存在重大偏差,而该偏差可能对招标人造成不利影响的,评审委员会将予以询标以确认最终投标报价。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2公示
    评标小组评审后确定中标候选人,公示2天,没有投诉后在通知时间内办理中标手续,并签订合同。
    8.3授予合同
    8.3.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
    8.3.2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即应按照项目要求准备供货,不得以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为由延迟供货而影响项目施工。
    对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的投标单位或具有串标等违法行为、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一经查实将永久性地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3.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通知的时间及地点,由有效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单位进行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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