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6.05.08招标公告 > 鹤山市滨江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鹤山市滨江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6.05.0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6.05.08
截止日期:2016.05.31
地 区:广东省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鹤山市滨江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批复文号 鹤发改公〔2015〕127号、鹤发改招标〔2015〕88号
批复单位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鹤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鹤山市滨江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鹤山市滨江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鹤发改公〔2015〕127号、鹤发改招标〔2015〕88号。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鹤山市滨江路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简介:项目采用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的六车道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路基标准宽度40米,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城-A级。项目全线软土路基约2.562公里,有特大桥1座,涵洞12道,互通立交1处,征地222.3亩。

2.3工程位置:项目路线起于沙坪街道黄宝坑东侧(与滨江大道相接),设立滨江大道立交,往西下穿佛开高速及国道G325九江大桥,沿现状Y082通道往西跨越沙坪河后,终于县道X537利丰路,路线全长2.917公里。

2.4、资金来源:在谷埠新区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融资资金中统筹解决。

2.5、投资总额:人民币72107.94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限额:人民币35799.49万元。

2.6、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 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里程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道工程、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以及根据业主标段划分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

3.2、 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测量、物探,出具工程勘察、测量及物探的技术成果;

(2)方案设计和工程估算编制;

(3)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

(4)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5)施工招标技术资料编制;

(6)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

(7)相关报建配合;

(8)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3.3、 勘察设计工期:180个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3.4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4、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4.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3、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4.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办理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5.1、 各潜在投标人须于2016年 5月9日至5 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5.2、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勘察设计投标申请表》(表格从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复印件应当加盖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3、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潜在投标人指定的邮箱。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月 31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0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民营经济报、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招标人:鹤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0-8801226 联系电话***

***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5-07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