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MCPCZ[2016]0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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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4.26 |
截止日期: | 2016.04.30 |
招标业主: |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平市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招标编号:MCPCZ[2016]035号 标讯类别:省内
招标人: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业主名称: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地区:南平市
项目名称:浦城县荣华山园区中央大道延伸路K0+000-K0+154.735标段道路工程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方式: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最高控制价:73 万元
邀 标 公 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300元
标书费说明:
平台使用费:0元
是否记名购买:否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10000元 壹万元整
银行卡号 :35001677407052511504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浦城县支行
开户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地址 :***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标书售卖时间(报名时间):2016-04-26 09:00:00至2016-04-30 17:00:00
质疑时间:2016-04-26 09:00:00至2016-05-01 17:00:00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2016-04-26 09:00:00至2016-05-01 17:30:00
投标时间:2016-04-26 09:00:00至2016-05-06 15:00:00
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04-26 09:00:00至2016-05-06 15:00:00
开标时间:2016-05-06 15:00:0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代理人信息
招标人: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章):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聂先生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乐仁德
地 址:浦城县荣华山园区内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
邮 编:353400 邮 编:350001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传真:***
移动电话:18650666823 移动电话:***
招标内容
致: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山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荣华山园区中央大道延伸路K0+000-K0+154.735标段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荣华山园区中央大道;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宽度24米,其中行车道16米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央大道延伸路栋与205国道相连接,并由东向西方向延行154.735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3860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6.其他资格要求:无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16 年4 月26 日至2016 年4 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资料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用现金提交。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6年4月30日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下午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9-2838399、2829019,传真:***
联系人***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