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AB201604192739 |
---|---|
加入日期: | 2016.04.19 |
截止日期: | 2016.04.27 |
地 区: | 辽宁省 |
关键词: | 锤式破碎机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设备保障部采购的AB201604192739:烧结锤式破碎机备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604192739 2.项目名称:烧结锤式破碎机备件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公开招标采购方案说明一、公开招标品种:本次采购为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烧结锤式破碎机备件,具体详见明细。计划交货期为按月采购。二、供货要求:产品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产品具有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及材质。新供应商若需要到现场技术交流,请与现场联系(李振凯13214126449)。三、供方准入要求::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2、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3、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与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冶金企业同类产品使用、供货业绩证明。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供方评审方式:资格后审方式。四、评标规则描述:评标方式是最低价评标法。五、履约要求:初次中标供应商收取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标的额10%收取)。 投标说明一、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投标人(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质量认证。 2、提供近两年冶金企业同类产品使用、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如供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必须要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详细阅读采购项目明细并应全部报价,报价时应同时报全每种备件的寿命周期,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2、送货地点为鞍钢股份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地址:*** 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将原件资质拍照后上传或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以文件夹形式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能提供以上要求资质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