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K(X)2016-0019 |
---|---|
加入日期: | 2016.04.18 |
截止日期: | 2016.04.20 |
招标业主: | 法库县登仕堡子镇卫生院 |
地 区: | 沈阳市 |
关键词: | 救护车 卫生 |
法库县登仕堡子镇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
||||
法库县登仕堡子镇卫生院救护车采购询价公告 法库县登仕堡子镇卫生院受法库县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对法库县登仕堡子镇卫生院救护车采购进行询价采购。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法库县登仕堡子镇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2、公告编号:FK(X)2016-0019 3、采购内容:救护车采购。 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暂定)。 6、交货地点:沈阳市法库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8、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本网站的中标信息中公布。 9、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10、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每天8:30至11:00;13:00至16:00北京时间),到法库县法库镇卫生院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标书上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必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用不退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副本可复印。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清晰,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否则将有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要求年检的文件须明确反映年检记录;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3)因投标文件不合格而导致的废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采购单位情况 招标采购单位: 法库县登仕堡子镇卫生院 联 系 地 址:法库县法库镇 邮 编:110400 电 话:何博 联 系 人***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