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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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4.21 |
招标业主: | 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新疆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奎屯市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1. 招标条件
奎屯宾馆1#客房楼外墙及窗等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奎屯宾馆1#客房楼外墙及窗等改造工程,包括1#客房楼、外墙及窗更换等。做法为1#客房楼外墙保温、保温面刷质感漆、更换全部窗等。
2.2招标范围:新疆北疆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图纸号为16-01-01-02)、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2.3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经验、信誉和相对应的从业人员。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报名,节假日休息。
4.2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4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
4.6 市外施工企业在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登记证明;
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单位经备案的进疆登记册;
4.8 奎屯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业绩的证明;
4.9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它不良业绩证明;
4.10本项目实行网上批量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办法。具体详见伊州检发预字【2015】1号。
注:报名单位超过15家,招标人将采取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另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技术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奎屯市团结南街36号(重庆酒家3楼)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7. 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奎屯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309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帅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