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G(J)2016-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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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4.15 |
截止日期: | 2016.04.22 |
招标业主: | 沈阳市皇姑区总工会 |
招标代理: |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沈阳市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皇姑区工会大厦物业管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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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谈判公告 受 沈阳市皇姑区总工会(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就"皇姑区工会大厦物业管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皇姑区工会大厦物业管理项目 2. 项目编号:HG(J)2016-0015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招标内容:沈阳市皇姑区工会大厦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4号,建筑面积4320㎡(1-3楼除外),大厦共12层。委托服务内容:提供保安、保洁服务的物业管理工作。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6.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或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中包含餐饮服务内容,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供应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招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21日16:00时整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 注:投标人在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只作为投标报名使用。投标人报名后,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的要求 1. 投标保证金:5800.00元。 2. 履约保证金:无。 3. 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22日13: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22日13:00~13: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评标办法、报价方式、投标语言、现场踏勘 1. 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2. 报价方式:以总价方式进行报价(需附总价组成各单价明细) 3. 投标语言:中文 4.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总工会 联系人***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11003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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