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YCWLG-WZ-JD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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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4.14 |
截止日期: | 2016.04.17 |
招标业主: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关键词: | 钢管 |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CWLG-WZ-JD005
项目名称:远成齐鲁综合物流港(一期)项目
材料名称:衬塑钢管及管件
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 4月 6日
投 标 须 知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远成齐鲁综合物流港(一期)项目衬塑钢管约6615米及管件采购,具体数量见投标文件物资清单。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傅山
二、招标原则
2.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2.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3由项目、公司物资部、直营业务部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网上评标。
三、定标原则
3.1样品送样合格并封存,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3.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四、质量要求
技术要求:被衬塑的热浸镀锌钢管(基管)的规格、尺寸、材质、外形、制造工艺、表面质量、重量、壁厚、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液压试验、镀锌层要求、允许偏差等参数均应符合GB/T3091-2008中对热浸镀锌管道的要求;其中钢管的外径及壁厚应满足GB/T21835-2008中的规定。衬塑钢管内衬塑料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塑料给水管原料进行制造,同时必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为食品无毒级。给水用内衬聚乙烯(PE)钢管的内衬塑料应符合GB/T13663对塑料的要求。
五、交货、验收要求
5.1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5.2所送材料至现场指定地点卸车后,由物资部门组织质检、技术、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供方应服从以下规定:
5.2.1 验收数量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每次扣款2000-10000元人民币;
5.3验收标准:
5.3.1国家相关执行标准(具体要求参见第四条质量要求)及已封存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
5.4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文件: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5.5验收方式:检尺、点数验收,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所送货物需于样品相符。
5.6交货时间:自通知中标之日按项目需求分期分批送货
5.7交货地点:远成齐鲁综合物流港(一期)项目现场
六、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6.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6.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6.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详见合同文本(附后)。
6.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6.7 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组成
7.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理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用PDF或照片格式上传至中建集采网投标方登录http://www.cscec-buy.com/index.do,并作为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附件)、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并填写单价完毕后,打印盖章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投标书,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中标单位签合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书、授权书、封皮”书面文件。
7.2法人委托书,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7.3投标函,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7.4物资清单,详见电子版投标文件,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7.5质量、服务方面的进一步承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签字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八、服务承诺
8.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供货并签订合同。
8.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时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8.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8.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8.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结算方式
9.1结算时间:双方每月20日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所供货物进行数量、单价、金额的确认,办理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同时投标方必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招标人据以入账。如投标人不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9.2资金支付:材料运抵施工现场,经监理工程师以及项目人员验收合格每月按送货单办理入帐手续,次月月底支付供货总款的30%,工程经四方验收合格后项目工程款结算完毕付至供货总价的95%,5%质保金,期限壹年。
9.3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和乙方的手续费)、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付款方式。
9.4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十、开标时间:预计开标时间,2016年4月17日,请随时关注中建集采网站。
联系人:项目物资部负责人:文晧 联系电话***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远成齐鲁综合物流港(一期)项目物资部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