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建佳 [2015] 莆招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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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4.14 |
截止日期: | 2016.04.22 |
招标业主: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莆田市建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莆田市 |
关键词: | 管道工程 排水管道 街 路 |
招标编号:闽建佳[2015]莆招0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埭头镇埭新东路及府前商业街排水管道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建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秀屿区埭头镇;2)工程建设规模:约16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持有本工程的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6年4月14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莆田市建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3000元)整,未预缴的可以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建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