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段管物资定点采购招标。
2.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 |
物资分类 |
备注 |
1 |
1622 |
车载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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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628 |
密封胶、冷封胶、防火泥、隔电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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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关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期暂定为一年,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我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实行日常供应,定期结算。正常情况下,供应商应在接到订货计划五个工作日内供应所需物资;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必须在要求时间内供应所需应急物资。
(2)交货地点:洛阳、宝丰、南阳、三门峡地区等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技术性强的物资,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对于需要售后服务的物资,应在指定时间内上门维护。
(4)供应方式:定物资名称、定规格型号、定价格、不定数量。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质量问题无偿退换货。
(5)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相关财务规定,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预付货款。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供货商。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税率为17%)。
3.供应物资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技术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性质严重的将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洛阳电务段的投标。
4.供应物资具有相应的资质:铁路产品应有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局级及以上产品鉴定证书、CRCC产品认证等证明资料。代理产品必须有资质授权,并提供授权文件原件。其它产品应符合行业标准。
5.投标人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责任事故,不在整改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记录。
6.必须在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凭汇款凭证获取招标文件。
7.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请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7日,凭公司帐户汇款凭证(传真件)和报名表(传真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200元。两种汇款方式:(1)转账汇款名称: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开户行:河南洛阳工行铁路支行,转账账号:1705222609021091156-10009。(2)网上汇款名称:郑州铁路资金结算所洛阳结算室,账号:1705222609021091156,并注明入10009洛阳电务段账户,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北火车站)。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4.请自带U盘拷贝或提供邮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和招标组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
邮编: 471002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1253519004@qq.com
郑州铁路局洛阳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