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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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4.15 |
招标业主: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昌市 |
关键词: | 吊车 广场 租赁 |
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城银河路以东、云锦路以南,观洲街以北
1.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4.18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地下一层、地上四层。
1.4建设单位: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1.5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出租单位。
1.6招标范围: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所需的25t汽车吊,清单如下:
序号 |
租赁设备 |
租赁形式 |
数量(台) |
暂定时间(月) |
综合单价(元/台.月)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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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t汽车吊 |
按月租赁 |
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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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赁单价为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具体包含机械设备进出场费、机械使用费、司机工资、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管理费、税金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特别声明:汽车吊使用燃油费由招标方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
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
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5.2 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吊车使用地点
租赁机械使用地点: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工地。
七、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按月结方式,每月15日投标方上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的结算书,如当月使用天数不足一个月的,当月结算金额按照(实际使用天数÷30)*包月租赁费计算,招标方在收到结算书后2日内审核完毕。租赁工作完成后7日内,投标方提供完整的完工结算资料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3个月后完成完工结算审核。
支付方式:投标方应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其认可的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投标方提供的发票真实性和合法性受到政府机关质疑和检查并认定为非法票据,投标方除重新提供等额合法的发票外,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罚款、滞留金、税款等。),并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办理完月结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80%,余款在办理完完工结算后的三个月内付清。
八、编制要求
8.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书要求编制标书。
8.2 在中建集采网上进行报价。
九、评标原则
9.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
9.2招标单位将严格按招标文件精神评审。
9.3招标单位将在投标单位中择优选择一家单位,再进行合同细节谈判,签订合同。
十、日程安排
10.1 2016年 4 月 15 日前到中建集采网(www.cscec-buy.com)查看招标文件后在中建集采网上报名参加集采招标,等待中建集采网通知资审通过后的单位在中建集采网上完成投标报价。
10.2 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2016 年 4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