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凌海市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JM20160413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凌海市交通局的依法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凌海市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投标人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锦州凌海市
2.2 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施工, 2016年9月30日前竣工。
2.4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资格投标;
3.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 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4.2 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要求: 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
4.2 领取地点: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长安里96-53号)
4.3 领取文件所需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或项目经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各项证书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
4.4 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6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7 投标人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信息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6.开标大会
6.1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6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信息中心。
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投标保证金收据、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凌海市交通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长安里96-53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0416-2323778
联 系 人: 金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