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AB20160313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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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3.13 |
截止日期: | 2016.03.18 |
地 区: | 成都市 |
攀钢冶材西昌分公司2016二季度冶金镁砂招标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 攀钢冶材西昌分公司2016二季度冶金镁砂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603131750 2、项目名称:攀钢冶材西昌分公司2016二季度冶金镁砂招标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冶金镁砂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6/4/1至2016/6/30 3.2.6、交货地: 3.2.7、付款方式描述: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商务附件。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开户行许可证、开户银行核准通知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证书; 6.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印鉴(鲜章); 7.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提供,不提供视为未获认证); 8.属于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附其法人单位的有关资料; 9.属特殊行业、国家规定需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须附有效期内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10.代理型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证书; 11.提供诚信廉洁经营承诺书、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澄清书、第三方使用业绩证明、第三方交易证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备注: 1、以上资料须上传至招标系统中,以备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审查; 2、若因招标人需要须交复印件。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10时0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6.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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