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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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2.17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区: | 中山市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路灯 国道 道路 路 |
工程名称 | 2015年105国道路灯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 工程所在地 | 中山市105国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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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0760-88633169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潘先生 | 联系电话*** | 88230810、18607601117 | ||
施 工 | 总建设规模 (立项批文) |
5.22 千米 | 其中招标部分规模 | 0.00 | 招标规模描述 | 本次改造路灯起点为K2660+80(中山市佑展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门前),终点至K2665+300,改造段路线长5.22km。改造段线路沿道路两旁花基布设,本次改造工程需开挖花基绿化或路面、顶管铺设管线,更换改造路段路灯供电线路。 | |
总面积、总工程量 (规划许可) |
建设标准 | 合格 | |||||
招标内容 | 2015年105国道路灯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 工期要求 | 50个日历天 | ||||
工程项目总投资 | 200.00(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177.00(万元) |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 | 集体自筹100.0% | 私营% | 外资% | |||
批准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 |||||
报名起止日期 | 2016年0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16年02月17日 17时30分 | 设计单位 | 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发标日期 | 至 | 监理单位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新),同时具备电监会核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的企业。 2、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201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单独完成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万元或以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交(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延续注册);机电或电气或照明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4、项目总工:机电或电气或照明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年龄不超过60岁。 5、其它资格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7、单位负责人*** | *** | ||||||
投标人资格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