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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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3.04 |
招标代理: | 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关键词: | 医院 |
宁阳县人民医院放射影像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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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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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宁阳县人民医院放射影像中心建设工程已由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社会(2013)1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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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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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人民医院放射影像中心建设工程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蟠龙山大道以西,郕城街以南,正阳路以东,蟋鸣街以北,总建筑面积为1434.9㎡,地上一层,框架结构。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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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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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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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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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投标人需持下列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a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b泰安市内(工程项目所在地以外)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c外市(地)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此证明需要在报名期间出具,报名结束后不予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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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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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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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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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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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宁阳政府网、宁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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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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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 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宁阳经济开发区蟠龙山大道以西,郕城街以南 |
地 址: 宁阳县金阳大街东段南侧 |
邮 编: 271411 |
邮 编: 271400 |
联 系 人:赵院长 |
联 系 人: 吴峰 |
电 话:0538-2158169 |
电 话: 0538-5634696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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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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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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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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