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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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2.19 |
地 区: | 长兴县 |
虹星桥镇龙从村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虹星桥镇龙从村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虹星桥镇龙从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龙从村
1.2招标范围:虹星桥镇龙从村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钦家渎村、后庄村、后东村、鲍家渎村等4个自然村;主要工作内容为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砌筑、化粪池、生态池安装、路面修复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办事处(长兴县白溪大道513号5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虹星桥镇龙从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章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虹星桥镇龙从村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