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赣建饶县设字[2016]0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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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2.05 |
截止日期: | 2016.02.05 |
地 区: | 上饶县 |
关键词: | 设计 广场 |
上饶县信远广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饶县设字[2016]001-2号
上饶县信远广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经上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饶县发改投字【2015】52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基本落实。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该工程项目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手续原件)。因第一次报名未达到法定家数 ,需进行二次公告 ,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县信远广场建设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上饶县旭日中大道62号
3、工程规模:约15380平方米;
4、设 计 费:按每平米30元计算(固定报价,系数不调整);
5、招标范围:总图设计,竖向设计、配套设施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含效果图)、小区内所有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等。
6、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范围内的设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对设计深度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当地规划建设部门对报批深度要求。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要求的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设计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设计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业主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三、申请人应提供证件(书)原件 :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项目设计人员名单、职称证(项目负责人***
5、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
6、业绩需提供企业近三年(不含开标本年度)相类似设计业绩,本业绩一律凭1种以上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
7、参加该项目设计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招标人不提供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金。
六、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最满意的设计方案为中标人。
七、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2月5日
八、申请地址:***
联 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人:(章)上饶市信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