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AB201601171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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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1.17 |
截止日期: | 2016.01.28 |
地 区: | 成都市 |
攀钢钒蓄电池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电气设备部委托,对其 攀钢钒蓄电池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601171776 2、项目名称:攀钢钒蓄电池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攀钢钒蓄电池公开招标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注:中标后需要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至2016年2月29日 3.2.6、交货地:指定地点 3.2.7、付款方式描述:先货后款,货币或承兑汇票支付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及以上。投标方均要求提供2013年度以来在攀钢、鞍钢、宝钢、武钢等大型钢铁企业本标的同类产品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4.2.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质量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认证证书。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简介,包括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等。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扫描件由受理单位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现场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6-01-17 20:00:00至2016-01-28 14: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4中标服务费收取费率:中标金额的1.3%。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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