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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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1.21 |
地 区: | 萍乡市 |
关键词: | 路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国内矿水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 招标项目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机烧精粉水路运输
(二)招标运量及线路: 承包期内预计运输量为55万吨,具体运输量以实际运输计划为准。单程运输:起运港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运翔码头或梅山矿业指定码头,目的港为九钢公司码头或九钢公司指定码头。
(三)计划招标时间:2016年 1 月 25 日(具体时间以标书为准)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21 日 12:00
二、对招标项目合作方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相关资质。
(二)所属公司必须能开具11%税率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200万元。
(三)2015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招标说明
(一)费用由九钢公司直接与中标物流公司进行结算。
(二)通过招标确定壹家承运商,运输价格随行就市;运费结算按50%承兑、50%现金方式支付。
四、意向投标单位报名须知:
(一)需提交企业资质:
序号 |
需提交的内容 |
1 |
提供公司基本情况简介、最新年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
2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报名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招标现场提供原件。 |
4 |
近年企业经营业绩资料。 |
5 |
联系方式*** |
(二)意向投标单位应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缴纳完毕所有招标保证金50万元,若与我公司已有业务往来,且存有相应货款未结清,可出具由财务部门出具的货款转账函(转账函样本见附件1,需原件),将其作为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弃标。
(三)本次投标的资料费 500 元缴至九钢公司财务部 会计 科(办公楼418室)。
(四)相关报名资料提交方式:相关资质、资料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
(五)公司地址:***
五、咨询电话:
1、招标项目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周志辉 18870210948 任哲 18870214837
2、监督电话:***
(附件1)
转账函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 招标,应标书要求,我司需缴纳保证金 万元,请贵公司从欠我公司的往来账款中转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如中标,我方将在合同签订前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电汇到贵公司指定账户。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财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