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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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滨海县 |
根据滨海县水利现代化规划(2011—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等规定,拟对滨海县区域供水沿海片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滨海县水利局
采购项目名称:滨海县区域供水沿海片区工程
采购工程内容:项目供水规模为9.5万吨/日,拟新建净水厂、主水源厂各一座,增压泵站3座及配套管网工程。其中,土建工程按9.5万吨/日一次性建设到位,设备按5万吨/日实施。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滨海县区域供水沿海片区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有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满足沿海片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滨海县人民政府文件滨政复[2013]8号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滨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滨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五)、专业人员对相应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结合区域供水工程的特殊性,尽快实现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从技术标准、节约资金、建设周期、后期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定,建议由滨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
专业人员:(盐城市政府采购资深专家):
滨海县财政局 刘中山 高级会计师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薛为跃 高级工程师
滨海建行 王丹东 注册造价师
射阳县水利局 陈亚成 高级工程师
滨海县水利局 徐新松 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人反映。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申请将不再受理。公示期内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滨海县水利局,
地址:***
联系人:邵劲松,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陶正华,联系电话***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滨海县财政局,
地址:***
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