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5年度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储备项目(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会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会山脚洼子泥石流治理)勘查、可研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山市隆阳区2015年度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储备项目勘查、可研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国土资环(2015)6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内。
2.2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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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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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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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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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会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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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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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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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会山脚洼子泥石流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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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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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红庙洼子泥石流流域面积约7km²,物源区物源以侵蚀类及崩塌滑坡类、沟床堆积物为主,堆积区位于城区,无排导条件,在暴雨激发下,形成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直接威胁堆积区保山学院及居民。2014年爆发过一定规模的泥石流,造成淤埋危害。80年代水利部门建有一座拦挡坝,现状已经淤满,在上游实施拦挡工程是必要的,由于处于盆地边缘,不具备排导条件,建议以上游拦挡为主。
(2)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会山脚洼子片区流域面积3.6km²,有崩塌、滑坡物源及沟床内堆积物,堆积区位于盆地内,在暴雨激发下,引发稀性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对于堆积区人员产生危害较大。水利部门已实施3座拦挡工程,对泥石流的危害产生一定的减缓作用,建议在物源区实施适当的拦挡工程。
2.3服务周期:勘查及可研报告编制周期共 75 个日历天,待勘查、可研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通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
2.4招标范围: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勘查成果与可研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需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提供使用。
2.6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两个标段,具体为:
第一标段: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会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项目;
第二标段: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会山脚洼子泥石流治理项目。
注:潜在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在施工期间设计方必须派驻场代表,对施工期间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调整解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3个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
3.4潜在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任项目负责人***
(2)近三年(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意见,或竣工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意见,或竣工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
3.6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在服务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你单位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8 日 9时 0 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ynggzy.com)、中国招标网(www.bidchance.com)、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www.yndlr.gov.cn)、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bs.yndlr.gov.cn)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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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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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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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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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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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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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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