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11.06 |
---|---|
截止日期: | 2015.12.03 |
招标代理: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云南省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街 |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小田坝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小田坝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 云国土资耕(2015)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建设资金: 政府资金 ,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项目区 |
项目 |
标段 |
招标范围 |
备注 |
保山市 |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小田坝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第一标段 |
平整面积为82.5155公顷。改建斗渠2条,总长4590米;改建农渠2条,总长2725米;配水支管1条,总长1174米;斗沟2条,总长2022米;排水沟 2条,总长541米;300m3蓄水池:1座;200m3蓄水池:1座;阀门井:2座;涵洞:6座;盖板涵:3座;沉砂池:1座。改建田间道2条,总长541米;新建田间道3条,总长3258米。 |
预算总投资2536.6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174.23万元; |
第二标段 |
平整面积59.7764公顷。改建斗渠1条,总长2136米;改建农渠1条,总长1430米;新建农渠2条,总长1028米;斗沟3条,总长2879米;排水沟1条,总长831米;1000m3蓄水池:1座;取水坝:1座;阀门井:1座;闸门:3座;涵洞:10座;盖板涵:1座。改建田间道4条,总长4660米;新建田间道1条,总长416米。 |
|||
第三标段 |
平整面积101.367公顷。新建斗渠1条,总长377米;新建农渠6条,总长4534米;斗沟2条,总长2145米;排水沟5条,总长3045米;闸门:2座;涵洞:7座;盖板涵:2座。改建田间道4条,总长5227米;新建田间道1条,总长158米。 |
|||
第四标段 |
平整面积51.5404公顷。新建农渠2条,总长5061米;配水支管2条,总长1436米;排水沟6条,总长4843米;坝塘5座;100m3加盖蓄水池:1座;100m3不加盖蓄水池:4座;水窖:80座;阀门井:5座;沉砂池:2座;闸门:1座;涵洞:6座;背水涵:1座。改建田间道6条,总长6532米;新建田间道1条,总长435米;改建生产路2条,总长703米。 |
|||
第五标段 |
平整面积76.8893公顷。新建斗渠1条,总长907米;新建农渠9条,总长6903米;引水主管2条,总长886米;配水支管1条,总长460米;配水毛管4条,总长857米;斗沟1条,总长250米;排水沟8条,总长4332米;坝塘3座;取水坝4座;50m3蓄水池:4座;30m3蓄水池:8座;水窖:30座;阀门井:12座;沉砂池:2座;闸门:2座;涵洞:7座;盖板涵:2座。改建田间道6条,总长5136米;新建田间道2条,总长538米;新建生产路1条,总长684米。 |
2.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 ,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 2 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4 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次招标的五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6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7 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有入滇备案许可证,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也必须入滇备案。
3.8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按时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并有承诺书。
3.9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3.10无因出现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中标总金额3%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7%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准备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另选施工单位。
4.4在合同签定前未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项目业主可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15年 11 月 9 日至2015年11 月 1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省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且递交上述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号晨曦洋房1排117号)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20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800.00 元 ,售后不退。
6.3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并对调查获取的资料和推论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2月03 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 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5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保山市国土资源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24号
联 系 人:刘健
电 话:0875-220957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邮 编:650224
联 系 人:李斐然
电 话:15887804714
传 真:0871-63815951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