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十六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M2015-04-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程项目(第十六标段)已由集移发【201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榆林镇大甸子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移民后扶资金 ,招标人为集安市榆林镇大甸子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性质:新建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榆林镇朱仙村、大甸子村、大路镇古马岭村、财源镇哈塘村、泉眼村、北屯村。
2.3 招标范围:集安市榆林镇朱仙村宽4米长6米板桥3座;大甸子村巷路路肩硬化3680平方米;大路镇古马岭村4组5米*8米板桥;财源镇哈塘村收割机、旋耕机组车库59.6平方米;泉眼村八组自来水4000延长米,蓄水池1个,集水井1个;北屯村收割机车库一座59.6平方米。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11月 1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月17日,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有效期限内的法人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10月24日至 2015 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405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三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年11月12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东盛街95号2#209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榆林镇大甸子村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394354279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0435-6310906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5 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