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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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10.29 |
招标业主: | 宜州市龙头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宜州市龙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宜州市龙头乡垃圾焚烧厂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州市龙头乡垃圾焚烧厂工程
项目编号:鼎策ZB-2015-230
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宜州市龙头乡垃圾焚烧厂工程,建筑面积约300m²,本工程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及装饰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2、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竞标单位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
(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
3、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办理)
地点:宜州市黄莺路(新财政小区内)3楼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注意事项: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 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 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时间在本公告起止时间内有效);(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能证明委托人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3-8 的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派委托人时必须提供)。(以上报名材料需原件核查)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15时30分整
截标地点:宜州市黄莺路(新财政小区内)3楼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办事处开标室。
7、公告媒体:中国招标网(www.bidchance.com)、广西政府采购网(www.230.216.4.8)公告
8、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电话:***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宜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