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YZFCG2015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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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10.22 |
截止日期: | 2015.10.29 |
地 区: | 连云港 |
关键词: | 小学 |
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运动场硅PU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201510023
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运动场硅PU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维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运动场硅PU工程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
本项目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项目包括水泥基础处理,下水道工程,硅PU材料铺设。本次询价预算为3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要求:
1、需提供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运动场地施工),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以及相关部门出的环保认证证书及质量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
2、中标者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管。
3、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具有独立完成供货、施工及维护等正常运行的能力。
5、投标人需提供施工材料厂商出具的材料出厂合格证书,环保合格证书。(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者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保证金递交要求
(1)开标前办理好汇票或者电汇,与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结束后,电汇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凭电汇底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投标单位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一年内无任何付款,以后视学校经济状况给付50%,剩余3年内付清。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分。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
八、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
九、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项目单位。
十、工程期限30天,阴雨天顺延,逾期一天将扣除工程款3000元。
项目单位联系人:徐士彬 联系电话***
询价人(盖章):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