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中心村发展大道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中心村发展大道二期工程
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中心村发展大道二期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村民委员,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夹浦镇丁新村中心村发展大道二期工程。主要为道路、等工程。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具备市政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6报名时请携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1、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8:00时至10月20日下午4:00时止。(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30时---4:00时)。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再由招标人通知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统一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