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车间、办公楼、厂区
地面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PFLGCZB-201509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的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车间、办公楼、厂区地面工程已由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四红开经字【2015】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自筹90%,招标人为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车间、办公楼、厂区地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为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车间、办公楼、厂区地面工程施工招标;建筑规模为5023.27平方米,其中办公楼885.55平方米,拆解车间一为1557.18平方米,拆解车间二为2580.54平方米;办公楼为框架结构,拆解车间一和拆解车间二均为轻钢结构;办公楼为3层,拆解车间一和拆解车间二均为1层;招标范围为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资额为1182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四平红嘴经济开发区的机械加工园区内,四平市环城路与亭智街交汇处,环城路以南、亭智街以东。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 11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工期28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品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9月30日至 201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00时,下午_13:00 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另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 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0月28日 上午9时00分 ,地点为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伍万元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经济开发区城东村五屯
联系人***
电 话:15904347299 传真:***
招标代理公司: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0434-5089004 传真:***
2015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