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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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深圳市 |
关键词: | 电动车 出租车 |
项目名称 |
制定纯电动车出租车运价方案和制定红绿的统一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优化方案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客运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22.00万元整 | |||||||||||||||||||||||||||||||||||||||||||||||||||||||||||||||||||||||||||||||||||||||||||||||||||||||||||||||||||||||||||||||||||||||||||||||||||||||||||||||||||||||||||||
项目背景 |
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的部署,按照唐杰副市长2014年7月16日新能源推广工作会议的精神,我委计划2014-2015年新增推广4000辆以上纯电动出租车,到2015年底,纯电动出租车保有量达到4800辆以上,占全市出租车总量30%。纯电动出租车将在深圳出租车市场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并改变出租车行业的能源消费结构。目前,纯电动车出租车执行的运价标准与红的、绿的差异明显,已经导致乘客挑选出租车类型这一危害行业正常营运秩序的现象。同时,现执行的运价类型过多(主要有红的、绿的、全特区电动出租车、坪山新区电动出租车等四种运价),而且还有可能因纯电动车推广到原特区外之后再现原特区外电动出租车运价的可能,给乘客尤其是外来乘客带来困惑。足以表明,有必要对现行的纯电动出租车运价作系统评估,并做适应性调整。同时,自2009年我市实施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以来,红的与绿的的营运环境不断接近,出现了统一红的与绿的油价运价联动区间的趋势性要求、现行油价运价联动联动机制不能很好适应的一些内容,需要做适应性调整与优化。总之,为保障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要求对资源配置起重大作用的运价标准及油价运价联动机制进行调整与优化,需要开展本项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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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固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新增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设有交通运输类(含港航类)专业的高等院校; 2.营业范围包含城市交通规划、设计及相关信息咨询的法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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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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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目标
依据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按照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方案》的部署,《深圳市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政策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出租车需求及营运环境变化,以及出租车能源结构调整的趋势,客观、系统地评估我市纯电动车出租车的运价标准和红的、绿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适应性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内外城市的经验,提出纯电动车出租车运价方案和红的、绿的统一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优化方案及政策建议。具体而言,应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研判现行电动车运价标准的主要问题,明确电动车运价标准优化的基本思路,制定电动出租车运价标准优化方案,评估现行红的、绿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主要问题,提出红的与绿的统一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优化方案,及风险研判和相关政策建议。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
(2)《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
(3)《深圳市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政策实施细则》
(4)《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调整会议纪要》
(5)《关于研究油价运价调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本项目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现行电动出租车运价标准的主要问题。
2)电动出租车运价标准优化的基本思路与方向。
3)制定电动出租车运价标准优化方案,包括起步价、里程价等基本运价标准的多种组合方案。
4)现行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检讨。
5)统一红的与绿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6)红的与绿的统一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方案。 7) 制定优化红的、绿的运价结构方案
8)风险研判与相关政策建议,并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提炼出听证报告。
(2)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深圳客运交通行业发展及其它必要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四)项目人员和车辆要求
(1)项目负责人 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
(2)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需6人以上,全部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类、经济管理类。
(3)现场派驻 供应商应指派1名常驻采购方的人员,配合采购方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相关工作。派驻人员不属项目具体研究人员,须另行配置。派驻人员必须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采购方有权根据派驻人员的工作表现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应人员。派驻人员的服务费包含在项目费中,不另行计算支付。 (4)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现场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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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深圳市辖区范围内。 研究年限为: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规划咨询、规划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2 年的技术支持。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投标报价可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999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年)》,以及咨询行业目前收费的普遍水平制定;) (2)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12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4个月内协助招标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4)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研究报告应获得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5)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6)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规划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规划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规划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五)成果要求
成果必须达到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的评审通过,并经甲方采纳。提交的成果包括: 1)《制定纯电动车出租车运价方案和制定红绿的统一油价运价机制优化方案》报告及图集。 2)纸质文本10套,电子版光盘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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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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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修改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