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医疗环境,服务群众,经研究决定,拟实施射阳县人民医院门诊楼空调安装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工程承包人。
2.4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7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9月,工期要求:30天。
3.3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工程(或原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4若不同时具备3.2条、3.3条条件,应由具备3.2条条件的为牵头方,与具有3.3条条件的施工企业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6拟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
3.7拟定施工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记录(凭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凭据)。
3.8投标人采用的空调设备应是格力、海尔、美的三个品牌中的一个品牌(或品牌知名度、质量等相当于或高于上述三个品牌的产品),若投标人采用上述三个品牌以外的品牌,应在投标前将采用的品牌书面报招标人,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4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审计结论,付至审定总价的9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5若是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7.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
7.4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7.5确定通过评审并满足上述条件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7.6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9.1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5:00-17:30。
9.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3)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