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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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8.24 |
招标代理: |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关键词: | 道路 施工招标 路 泵 |
龙归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人和2#泵站片区一期——黄榜岭村、蚌湖村、方石村周边污水收集支管工程及太岗路周边道路收集支管工程(第四次)施工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龙归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人和2#泵站片区一期——黄榜岭村、蚌湖村、方石村周边污水收集支管工程及太岗路周边道路收集支管工程(第四次)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3] 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部。
2.2项目规模:近期可收集污水量0.2万m3/d,远期为0.42万m3/d。该工程共有4个子项,管网总长约5.863km,管径为d400-d800,详见招标图纸。概算总投资约肆仟肆佰柒拾贰万柒仟玖佰零贰元壹角叁分(¥44,727,902.13元)。
2.3本次招标合同价约:壹仟捌佰伍拾叁万贰仟肆佰陆拾捌元肆角柒分(¥18,532,468.47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其中从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的现场施工工期为(50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本工程管道敷设及附属建构筑物等的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其中外地申请人(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另需提供广州地区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广州地区税务登记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不大于5,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经理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经理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3.1.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给排水类(以职称证为准)高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由项目负责人***
3.1.5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人数:1人,专业要求: /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7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8财务状况要求:近两年有符合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等)。近两年是指:2012和2013年。
3.1.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等相关报名手续。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4日10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或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的招投标指引栏目下载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 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30万元,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6.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5年8月1日至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或《广东建设报》发布上发布。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27
联 系 人***
电 话:020-38890841
传 真:020-388902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20-38937330
传 真:020-38811355
电子邮件***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邮 编:510640
电 话:020-61300522
传 真:020-613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