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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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8.24 |
招标代理: |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JZ2015GZ7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暖房子项目工程 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镇发改审批字[2015]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和自筹,招标人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工程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镇赉县城区内;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9847平方米(一标段:外围护结构改造;二标段:供热计量改造;三标段:屋面防水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总工期34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及暖房子工程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一、二标段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标段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增项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吉林省暖房子工程相关文件要求规定。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具备以上报名条件的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专职安全员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405室填取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8月3至 2015年8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备案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三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有效区间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招标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金德勇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0436-7800388 传真:***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