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的委托,对第三师2015年莎车农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双语制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已经师发改(社会)发【2015】44号文件批准建设。
1、 项目名称:第三师2015年莎车农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双语制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2、 建设地点:第三师莎车农场
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单位自筹
4、 招标内容:新建教辅用用房、食堂等、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918平方米。
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6、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除外),可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且有效的公证件。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如不能提供上述任一证件都将视为不合格。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分,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标书售价20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
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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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监督部门:第三师监察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