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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及对外客运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及推进方案需求公示

信息发布日期:2015.07.0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5.07.08
招标代理: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深圳市
 
招标公告正文
( 深圳市城市及对外客运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及推进方案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及对外综合客运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及推进方案研究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700000 

项目背景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光明、坪山、龙华、大鹏四个新区的设立,极大地促进了深圳特区外围区域的发展,客观上出现了类似“副中心城”的发展格局。与此同时,我市一直坚持“东进西扩”战略。尽管“东进”仍受制于“深中通道”的建成,目前还难见直接效果,但“深中通道”的立项、建设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深圳的触角将更快、更大规模地跨过珠江。更为可喜的是“西扩”的持续推进,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的建设与开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深圳人在惠东置业、生活已经很成气候,“惠东也是深圳人的惠东”已是不争的事实。假以时日,深圳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将呈现出都市圈的发展态势,迎来新的高度。
随着深圳T3航站楼和深圳北站铁路枢纽的运营,深圳对外客运体系日臻完善,叠加2016年深圳地铁三期的建成,一个有能力托起都市圈发展、在全国乃至亚洲具有影响力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将现雏形。与此同时,对于正在兴起且不断壮大、运距在50公里以上、部分借助城际客运方式的通勤式出行还没有在交通组织上做出专门安排,城市公交体系与对外交通的衔接也还存在诸多不畅。为改变这些状况,需要开展本项目研究。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设有交通运输类(含港航类)专业的高等院校;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201500205153  见内容  1.0  项    7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目标
根据深圳社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规划与态势,结合深圳城市公交体系与对外交通联运衔接状况的评估与检讨,理清主要问题,借鉴世界大都市圈客运交通发展的经验,提出深圳市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与对外交通联运衔接的策略规划及政策建议。具体而言,应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深圳城市公交体系与对外交通联运衔接的主要缺陷,阐明深圳一体化公交体系与对外交通联运衔接的发展目标、策略,描绘深圳一体化公交体系与对外交通联运衔接的策略框架,提出深圳一体化公交体系与对外交通联运衔接的重点建设项目,营运、支付、监管等协同方案及相关政策建议。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2)《深圳市公共交通“十二五”规划》
(3)《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
(4)《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
    (6)《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年至2015年)》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本项目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调研、分析、检讨深圳城市公交体系(地铁、轻轨、公汽、出租车、水上巴士等)与对外交通(航空、高铁、普铁、城际轨道等)联运衔接状况,明确主要问题;
2)世界大都市圈综合客运交通发展状况评估与总结;
3)深圳一体化公交体系及其与对外交通联运衔接的明显缺项;
4)提出深圳一体化公交体系与对外交通联运衔接的发展目标、策略;
5)提出重点项目建设及设施布局协调建议方案,可能涉及法律法规调整和技术标准协调等;
6)提出行业管理及监管协调建议方案,可能涉及管理主体确定、管理机构完善、法律法规调整等;
7)提出运营协调建议方案,可能涉及营运主体、服务时间、服务密度、服务标准等;
    8)其他相关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如电子支付、结算、互联互通等。
(2)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深圳客运交通行业发展及其它必要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四)项目人员和车辆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类、经济管理类高级职称(含副高),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
(2)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需6人及以上,且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类、经济管理类或城市规划类。
(3)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现场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
(一)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深圳市辖区范围内。
研究年限为:2015-2020年。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规划咨询、规划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2 年的技术支持。
 
(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投标报价可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999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年)》制定;
(2)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12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12个月内协助招标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4)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研究报告应获得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5)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6)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规划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规划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规划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五)成果要求
成果必须达到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的评审通过,并经甲方采纳。提交的成果包括:
    1)《深圳市城市及对外综合客运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及推进方案研究》报告及图集。
    2)纸质文本10套,电子版光盘1套。  
 
***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2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对国内外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态势的了解;
2.对深圳城市内外综合交通一体化问题的把握;
3.阐述的一体化发展战略及推进方案编制的原则与方法,与深圳的契合程度及其合理性和科学性;
4.阐述的一体化发展战略及推进方案编制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的完整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2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阐述的重点、难点突出;
2.分析的重点、难点的系统性与客观性;
3.应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2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进度安排科学、符合项目要求;
2.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完整、得当;
3.安全、保密、环保等制度健全,措施合理、有效。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在售后服务期限内,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技术咨询,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方的要求;
3.如有必要提供相关内容的培训。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优;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良;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中。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2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专业类别或范围
1.投标人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工作站的得50%;
2.投标人设有省部级研究基地的得50%。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
 
***
专家打分
项目负责人***
1.取得博士学位者得30%分数;取得硕士学位者得10%分数(以个人最高学历为准)。
2.项目负责人***
3. 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
以上4项累积得分,满分100%分数。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
注:涉及的项目经验指近5年(2010年7月31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项目。
***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
 
***
专家打分
项目团队需6人及以上,且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类、经济管理类或城市规划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满足此项不得分。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每人得10%分数,最高得50%分数。
2. 主持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公共交通类项目研究的每项得8%分数,最高得25%分数。
3.主持过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类项目研究的每项得8%分数,最高得25%分数。
以上3项累积得分,满分100%分数。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
注:涉及的项目经验指近5年(2010年7月31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项目。
***
4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货物采购部:0755-83938651
工程采购部:0755-83938656
服务采购部:0755-82890251
预选采购部:0755-82893020
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地址:***
邮编:5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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