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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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7.06 |
招标业主: | 图木舒克光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停车场 |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图木舒克光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图木舒克市2015年市区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已经师办发【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
1、 项目名称:图木舒克市2015年市区停车场建设项目
2、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市区
3、 资金来源:市自筹资金
4、 招标内容:新建民中门口中、西区检察院门口、西区农贸市场门口三处停车场共15400平方米。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6、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建造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等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有效的公证件。
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备案证明。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如不能提供上述的任一证件都将视为不合格。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分,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标书售价15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
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9、 监督部门:图木舒克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