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YY20150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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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06.06 |
截止日期: | 2015.07.10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不提供联合体报名;需要项目负责人*** | |||||||||||||
*** | GYY201505022 | 项目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五校加固工程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管理处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园区跨南路南,高浜街东。苏慕路南,星海街西。杨东路南,文苑路西。娄葑镇车坊长江路18号,东方大道南,永庆路东。唯亭镇金埂路1号,金陵西路以南,金埂路西。 | ||||||||||||
工程规模 | 3632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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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5年6月6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5年7月1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5年8月25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6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6月10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者[特种专业工程]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近6个月(2014年11月-2015年4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4、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招标公告中第6条、第7条、第8条及其他条件第1条和第2条。格式自拟)。 5、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选自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诚信库。 6、如申请人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须满足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房屋建筑专业II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以开标当日有效的名录为准。 7、如申请人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8、如申请人资质为特种专业工程,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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