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区属学校电脑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采购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高新区(新市区)区属学校所需的电脑、多媒体设备及监控设备等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区属学校电脑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5ZF68 三、招标内容:电脑、多媒体设备及监控设备等(具体分包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提供(2)-(6)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五、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20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开标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招标公司地址:*** 十一、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991-4817590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