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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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5.19 |
地 区: | 四川省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一、本项目经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14] 517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江发改[2015]比选备案第25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江油城投广告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彰大道路口至车检所道路沿线风貌打造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油市彰明镇 |
实施时间 | 2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铲除道路沿线两侧杂草、树根;拆除废弃房屋、栏板,清运废渣;新建砖砌排水明沟1500米;粉饰墙约8200平方米;道路两侧回填3750平方米;安装波形护栏约600米,以及绿化、亮化。交通标识等配套基础设施。 |
建设资金 | 社会化融资 |
其他 |
施工1 | 江彰大道路口至车检所道路沿线风貌打造提升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5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5月18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江油城投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
账 号:5100165618605150974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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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1 |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68.16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5月1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江油城投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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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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