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JJF2015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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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05.13 |
截止日期: | 2015.06.03 |
招标业主: | 福建农林大学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校区 |
受福建农林大学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金山校区垃圾处理、代清代运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JF20150026
2、项目名称:金山校区垃圾处理、代清代运服务招标
3、招标内容及要求:金山校区垃圾处理、代清代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2550000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6)单位负责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售价:
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投标保证金:
25500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3日14: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6月03日14:30:0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350013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徐秀芳0591-87587811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账号:117090100100030790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13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