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FJJF20150060
2.项目名称:红外热成像仪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红外热成像仪,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且符合采购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情形之一;
(2)具有本项目所采购货物(服务)的经营范围;
(3)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和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的规定;
(4)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18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谈判。
5.供应商负责人***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应答文件。供应商代表在本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
7、纸质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邮件***
8.供应商报名下载谈判文件时间:
2015年 5 月 13 日—2015年 5 月 20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至5:3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9.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于谈判前一天汇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账户);
10.按采购法及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即报名下载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1日09:00:00(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在上述时间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大厅。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 本项目的采购信息将在且仅在下述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350013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卢静莹0591-87580399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账号:117090100100030790
网址:http://cz.fjzfcg.gov.cn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