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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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6.03 |
地 区: | 龙岩市 |
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一批)长汀县策田河、李湖河和刘坊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ZY汀施招2015-0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一批)长汀县策田河、李湖河和刘坊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闽水水保{2015}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一批)长汀县策田河、李湖河和刘坊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2.2 建设地点:长汀县策武镇等乡镇;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价约349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为9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3: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售后不退。超过规定招标资料集中购取时间尚未购取招标资料的投标申请人,还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派人到招标代理公司处(地点: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购取招标资料及索取相应收款凭证(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内)。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预算清单) 每套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或本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其它形式不受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6月3日上午9时00分整;
提交地点: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市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ly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刘洪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小范 联系电话***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