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DC-20150511153792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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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05.13 |
截止日期: | 2015.05.13 |
招标代理: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广西壮 |
公告日期: | 2015-05-13 16:32:25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交换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50511153792780 | |||||
项目预算: | 26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 开始日期: | 2015-05-13 16:32:25 | |||
联系人*** | *** | 截止日期: | 2015-05-18 16:32:25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1号 | |||
联系邮件: | dxhg_weihuabing@customs.gov.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所供的产品要求原厂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可以得到厂家正规三包服务,必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2.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供应商必须为南宁市本地协议供货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协议供货商,必须提供在当地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3.供应商在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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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塔式服务器 | 交换机 | H3C S2652 | 件 | 4 | 原厂 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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