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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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5.14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关键词: | 公园 |
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施工总承包邀请公示 | |
2015-004486-1307-120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夏发改核字[2014]205号 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津鑫旺金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位于经济开发区,人民公园东侧,银城路北侧,建筑面积32820.35m2,合同估算价9060万元,计划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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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被邀请单位,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德州市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港608室报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贰级、叁级资质,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地进德施工企业须持外地企业"进德"备案证明;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报名需要的材料: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工资拖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外地企业"进德"备案证明。另外还须提供本项目主要组成人员的证件1.施工员2.安全员3.材料员4.质检员5.资料员。以上证件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 |
4.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 |
6.联系方式*** | |
***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夏津县经济开发区,人民公园东侧,银城路北侧 | 地 址: 德州市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港608室 |
邮 编: 253200 | 邮 编: 250100 |
联 系 人: 肖总 | 联 系 人: 徐经理 |
电 话: 0534-3367669 | 电 话: 13905346632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