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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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5.04 |
地 区: | 永胜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胜县公安局委托,拟对便携式计算机(40台)进行询价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情况
1.1项目编号: YS2015-ZB041(重)
1.2项目名称:便携式计算机采购
1.3采购预算:160000元
1.4采购内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
1.6交货地点:永胜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基本条件;
2.2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2.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2.4 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的其它相关条件;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2.6其他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内容;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 23 日至2015年 4 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询价文件。投标人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同时提供加盖鲜章复印件一套。
3.2.1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情况记录和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有年检记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
3.3如需电子版的询价文件,请携带U盘进行拷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5月 日4时 15时,地点为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开标时间: 2015年 5 月 4 日 15时。
4.3开标地点: 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4.5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为1600元,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存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胜县永北镇民主广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胜支行
开户名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0 1746 1390 5100 5098
项目组织:孔媛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永胜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和洪涛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永胜县永北镇环城东路87号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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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公章):永胜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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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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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计算机 |
CPU: itnel酷睿 i5-4210U;内存: 4G DDR3;硬盘500G;独立显卡;显示屏14寸; 带DVD刻录机。WIN7正版 包鼠 |
4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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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需带上货物样品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报价须包括货物报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