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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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04.12 |
截止日期: | 2015.05.08 |
地 区: | 上海市 |
深圳市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太平物业),委托招标代理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上海太平金融大厦户外LED屏经营合作单位招标项目的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2015-1-001
二、项目名称:上海太平金融大厦户外LED屏经营合作单位招标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包括:计划委托一家传媒广告商以独家代理形式对本大厦户外LED屏统一招租管理。上海太平金融大厦户外LED屏每日亮屏时间(14个小时)中10小时的时间份额(含商务广告和公益广告),另外4小时的时间份额归招标人使用,且播放时间均匀分布整个亮屏时段。具体合作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履约时间(合作期限):3年(以合同生效日起计)
3.履约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上海太平金融大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传媒单位,且具有广告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应的户外广告发布、经营、代理等);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从事大型户外LED商业广告经营超过3年以上;投标人在以往户外广告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反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的不良记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至2015 年 4 月 17 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 9: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西藏南路1225号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其有关事项的疑问须在2015 年 4 月 13 日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发至传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10:00时,地点为上海市西藏南路1225号40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邮编:200110 网址: http://eps.cntaiping.com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00011
联系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