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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教材采购招标文书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5.03.13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
2015.03.13
地 区:
浙江省
招标公告正文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教材采购招标文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开展我院2014-2015学年的教材采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教材采购,(学年约订购教材3万册,约合人民币75万元)具体采购金额以学院该学年所采购教材实际金额为准。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投标方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批发权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成立时间不低于二年,并具备下列条件:
1、同时具备三家或三家以上国家一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等)的浙江A级代理资格或发行网点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以上出版物发行书刊批发许可证;
3、具有一定的储运规模,库房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出示库房合同或产权证);
4、有至少两年以上为高校学生提供教材采购服务的良好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在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经营记录(因行贿、盗版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暴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
6、能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售书发票;
7、资质预审时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库房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提供近两年与各大专院校的合作情况原件,复印件无效。
8、经营信誉良好且业绩优秀的,可酌情放宽条件。
三、投标方服务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教材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物,一旦发现盗版教材,投标方应负全部的法律责任,除扣除全部服务保证金外,我院将保留追究投标方法律连带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2、每学期开学前必须保证课前到书率(包括单本征订的教材)达98%以上,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因投标方没能够保证课前到书影响教学,投标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我院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或合作关系。
3、由于学院教学的要求,教材库存逐渐趋向零库存,随时补订、增订的情况也增多,投标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推托,并保证12小时内回告该书有无,以便学校重新选择教材。追加教材不得超过10天到书。无论购书量的多少,投标方都应及时送货上门,并负责人***
4、投标方应无条件接受当年订购教材中剩余部分的退回及残破、缺页、倒装、污损教材的调换。
5、每年春秋两季订书,投标方须向我校提供《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和其它出版社的教材目录,以供查阅、征订。
四、投标书内容
1、投标函:承诺无条件同意招标文书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愿意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保证投标书在递交后保持有效;
2、投标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及传真、电话、网站、E-mail等联系方式***
3、投标方资质材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并加盖单位公章);(2)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复印件;(3)授权经营证明书(销售代理商)复印件;(4)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4、投标方的资产状况及经营规模、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教材供应的高校用户分布、业绩概况及近两年企业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
5、投标方服务及创新服务承诺书;
6、投标方报价(明折明扣,不同版别有不同报价时需明确事先说明);
7、有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书无效:(1)投标书未密封或投标现场填写报价;(2)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3)未按招标书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涂改处未经委托代理人盖章;(4)投标书不符合文件要求;(5)递交两份或以上不同标书;(6)投标书材料不全;(7)逾期送达。
五、投标时间、地点
1、招标文书公布:学院于2014年4月21日将招标文书公布于校园网。
2、投标方资质预审:投标方于2014年5月12日前将资质材料原件及投标书(装袋并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送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杜海虹老师联系电话***
六、评标办法
1、评标依据: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信誉、报价、服务承诺、与本院合作情况等。
2、由学校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标办法评议,综合评议投标方资质、服务承诺和服务质量、单位实力、信誉和业绩以及让利折扣等。
3、评标过程在学院监督下进行,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与我校任何人和单位有违法违纪的经济行为。
5、评标结果的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学院批准确定。
6、开标时间:2014年5月14日。
7、开标地点: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七、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学院规定设立。
八、中标通知
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在2014年5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学院对评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九、中标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与学院签订书面合同。逾期不签的,视为放弃,学院将与其他候选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2、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转让他人。
3、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向学院交纳壹万元人民币作为服务保证金,合同正常履行结束即退还该保证金(无息);如果中标单位中途违约,保证金不得退还。
4、教材按时到达学院,由学院教材库验收,合格后书款按实际码洋在二个月后按合同付款。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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