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YLZ201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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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03.06 |
截止日期: | 2015.03.16 |
招标业主: | 大邑县悦来镇人民政府 |
地 区: | 大邑县 |
大邑县悦来镇朝阳村采购竞争性谈判通知书
(编号:YLZ2015001)
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成都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大邑县悦来镇人民政府对其所需综治E通实施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施。
一、采购编号:YLZ2015001
二、项目名称:扶贫资金核桃魔芋种植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附件一《大邑县悦来镇朝阳村采购苗种要求》。
四、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3月7日至2015年3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报名,报名地点:大邑县悦来镇人民政府
报名时请带上以下证件(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谈判保证金: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缴纳谈判保证金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供应商可采用电汇、存现、转账的方式在2015年3月15日17:00时前将其存入指定帐户(户 名:大邑县悦来镇朝阳村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悦来支行,账 号:022509000120010001188),大邑县悦来镇朝阳村收到银行到帐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收据,未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没有中选的供应商于谈判结束后十日内持悦来政府出具的收据原件或本单位财务收据到我镇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相关手续(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中选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于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七日内退还。
七、谈判时间:2015年3月16日上午10:00时。
八、付款方式及交货时间:
1、全部路灯安装完毕初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70%,一年管护期满终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审计后审定金额扣除已支付部分)。
2、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以合同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不接受履约保函)20000元,初验合格后7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安装完毕。
九、谈判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由业主及相关专业人员成立谈判小组;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于2015年3月16日9:00时-10:00时,递交谈判应述文件至大邑县悦来镇人民政府,过时不收;
悦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车怡 联系电话***
地址:***
悦来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
2015年3月6日